南非对中马汽车挡风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南非税务局针对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汽车挡风玻璃产品,开征最高达129.15%的关税,汽车挡风玻璃进口因此面临新的高额税负。
南非税务局(SARS)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汽车挡风玻璃,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税率最高为129.15%。
9月7日发布的关税通知显示,归入税则子目8708.22.10的中国前挡风玻璃,现须按制造商适用不同税率。
通知明确:东莞港湾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挡风玻璃税率为28.39%,信义汽车玻璃公司与东莞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挡风玻璃产品税率为12.92%,其余中国制造商则适用129.15%的税率;不过,华尚汽车玻璃工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以及适用特定公司税率的另外三家制造商不在此列。
依据南非税务局第R.7888号公告,由马来西亚信义能源智能公司生产或出口的挡风玻璃,需缴纳12.92%的关税;从其他马来西亚制造商和出口商进口的挡风玻璃,税率则为129.15%。
南非税务局(SARS)称,马来西亚的关税适用于税则子目7007.21.20项下的车辆挡风玻璃,以及税则子目8708.22.10项下的前挡风玻璃。
上述两项措施均通过修订《海关和消费税法》附表2第1部分予以落实。

